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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万吨焦化产能退出!内蒙乌海关停多座4.3米焦炉
发表时间:2025-11-12

2025年10月21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5号建议的答复》中显示,乌海及周边地区限制类电石产能已全部退出,关停退出电石行业300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55台,产能152.9万吨。


对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5号建议的答复



一、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


区域内限制类焦炭、电石、铁合金产能已全部退出,其中,乌海市关停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14座,产能729万吨;鄂尔多斯市乌海及周边区域内关停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8座,产能370万吨;关停退出电石行业300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55台,产能152.9万吨;关停退出铁合金行业250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炉48台,产能61.5万吨;阿拉善盟关停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8座,产能356万吨。


(二)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布局的通知》要求,海勃湾工业园区、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不得新建重化工项目,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不得新上焦化项目。2022年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2〕6号),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不再审批钢铁、铁合金、水泥、焦炭、电石、PVC、普通平板玻璃等新增产能项目。


印发《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推动乌海、鄂尔多斯、阿拉善三地重点行业实施工业余热、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绿色化改造项目。目前,累计对三地26个工业节能、节水等绿色化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实现节能量19.74万吨标煤、节水量586.81万吨。同时,开展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推进焦化行业深度治理。加快现有产能规模化整合,全产业链发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为保证该地区以新增焦化产能不增加能耗强度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焦化项目管理的函》《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焦化项目问题整改的函》,列出项目清单、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审核盟市制定的焦化产能和技改升级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明确总量控制、产能置换等要求。


目前,区域内关停退出焦化限制类产能1455万吨。2023年10月23日,自治区工信厅联合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能源局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焦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推动延伸焦化产业链条,实现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副产品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培育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集群,提升焦化产业规模效益和整体竞争力,促进焦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以化促焦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以化促焦原则,支持建设乌海及周边地区、上海庙、清水河、巴彦淖尔等焦化全产业链一体化基地,加快现有焦化企业整合重组,推动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副产品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全面完成乌海及周边地区焦化整改任务。依托现有氯碱化工、煤(焦)化工等上游产能优势,大力发展煤基生物可降解、高性能纤维等先进化工材料产业,推动向乌海、鄂尔多斯、阿拉善等优势地区集中集聚,持续提升传统化工产业发展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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