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二镁砂矿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二镁砂矿年产20万吨新建轻烧氧化镁回转窑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大甸子村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产能置换项目,年产20万吨轻烧氧化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房等建构筑物,设置回转窑、二段式煤气发生站等设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大房身镇大甸子村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651043036@qq.com或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二镁砂矿。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二镁砂矿;
联系人:张总;电话:13998026465;地址: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大甸子村。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工;电话:15541227901;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正义街。
建设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二镁砂矿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