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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条例指导方针 夯实生态执法新方向
发表时间:2025-11-24

近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对自动监控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2025年11月14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解读工作培训会,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自动监控工作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培训主要以集体学习探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监测条例”)中自动监测部分新要求为主,并针对监测条例中自动监测部分新要求指引下一步工作方向,明确要以“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总体要求,推进公共监测与自行监测双轨并行方向,树立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从软性建议上升为强制性法律义务,形成“谁污染谁监测、自证守法”的新型治理逻辑,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会后,与会人员集中研讨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如何通过阳光准入机制淘汰“滥竽充数”型机构,为排污单位选择可查询、可追责的信用依据,严禁技术服务机构违规操作,共同维护数据公信力,通过严格的监管,为企业提供公平的营商环境。运用科技赋能,推动监管从“人海战术”向“科技赋能”转变,塑造监管创新与社会共治新局面。


下一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监测条例内容,确保制度生根见效,积极推广创新多手段技术融合,实现大范围快速扫描与高精度定点监测互补,打造生态执法立体感知网络,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保驾护航。(供稿:监控执法科  宋晗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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