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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80多万元 岫岩县法院为岫岩县某镁制品厂挽回“救命钱”
发表时间:2025-12-24

法官在厂区清点设备物资


“公司开不出工资,款都压在这,没有法官帮忙,咱这企业就毁了,多亏法院帮我们拿回来80多万元……”近日,岫岩某镁制品厂总经理助理于青(化名)的这句话,道出了一家申请执行企业的朴素心声。


这场案子的起因是一起标的额超千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4月,辽宁某材料公司与岫岩县某镁制品厂签订《镁砂买卖合同》,约定由某镁制品厂先供应镁砂,某材料公司再支付货款。然而,某镁制品厂累计供货超千万元,某材料公司却未按约定支付全部货款,无奈之下,某镁制品厂将其诉至岫岩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材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06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某材料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李瀚飞接手了这起棘手的案件。


拥有12年工作经验,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执行局任职的李瀚飞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更懂得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案件执行初期,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但某材料公司提出的“货品顶账”方案却引发了新的矛盾——其用于顶账的矿石中掺杂了不足97.5%含量的电熔镁大结晶,被某镁制品厂发现。“利息一分都不能少!”被激怒的申请人态度坚决,和解谈判陷入僵局。


更棘手的是,评估鉴定环节遭遇了“全省无资质机构”的困境——评估矿石价值需确认品位(含量),可李瀚飞通过线上、线下联系多家机构,均无相关鉴定资质,上级法院也复函无法确定机构备选范围。“虽然没有鉴定资质,但只要找一家双方都认可的机构也行,但被执行人觉得无法鉴定品位就不能估算价值,一直拖着不配合,申请人急得团团转。”李瀚飞回忆道。


为打破僵局,法院执行局局长姜松淋带头研究“靶向方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建议联系一家虽无资质但可检测矿石品位的机构,以强制“取样”倒逼被执行人配合。


今年10月中旬,李瀚飞带着申请人来到某材料公司“取样”,一举打破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他们深知,一旦完成取样评估,再称量矿石重量,价值就能大致估算,司法拍卖后价值直降30%,远比主动履约损失更多。于是,被执行人当场提出自行变卖被查封的矿石,经李瀚飞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某材料公司将查封的260余吨电熔镁大结晶97.5号以3200元/吨的价格抵顶给某镁制品厂,直至案款结清。“市价高的时候能卖到4000多元,被执行人要是早点配合,也不会亏这么多。”李瀚飞告诉记者。目前,260余吨矿石已全部交付,某镁制品厂挽回损失约83万元,解了企业发不出工资的燃眉之急。


但执行并未就此止步。11月末,李瀚飞执行小组再次驱车百公里,历经1小时50分钟,来到某材料公司厂区。空无一人的厂区里,七座2000余平方米的大厂房静静矗立。李瀚飞等执行干警不顾寒冷,频繁穿梭于几个厂房之间。“轻烧粉240袋、轻烧粉球88袋……”他们一边清点核实半成品货物以及铲车等设备,一边制定着后续执行方案。“这些材料都是炼钢必需品,价格随行就市,我们会紧盯市场行情,尽快帮申请人追回全部欠款。”李瀚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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