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5〕4号)中关于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现有16家矿山企业按照省级绿色矿山遴选程序,依次通过第三方评估、市级推荐、省级核查,充分征求了省生态环境厅等8个部门的意见。在我厅网站进行了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至28日)的公示。
现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的16家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并予以公告。
附件:辽宁省2025年度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新增企业名单(第2批次)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