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我厅委托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辽阳华拓镁业有限公司大砬沟菱镁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雷丽024-62789085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附件下载】
1、辽阳华拓镁业有限公司大砬沟菱镁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2、编制单位真实性承诺书
3、采矿权人对矿区生态修复承诺书
4、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5、评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