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辽工信建材〔2024〕18号)要求以及菱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会商会议安排,根据企业的调整申请及鞍山市工信局初审,因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轻烧氧化镁产能置换项目名称及建设主体设备变更,现将调整后的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我厅2025年6月19日《关于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中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轻烧氧化镁回转窑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拟撤销。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并提供书面依据。
联系电话:024-86893478 86893589(传真)
邮箱:lngxwjcc@126.com
附件: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