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省直7部门关于做好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意见的函》(辽发改工业字〔2026〕8号)、《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辽工信建材〔2024〕18号)要求,经企业申请、鞍山市工信部门初审、我厅审核,我厅于2025年2月12日至3月3日,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通告。
我厅2025年6月19日《关于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中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双悬浮焙烧炉及配套设备项目,2025年10月10日《关于营口关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中辽宁东昊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建塔式组合节能环保型轻烧氧化镁竖窑项目、辽宁佳益岫岩镁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建塔式组合节能环保型轻烧氧化镁竖窑项目、鞍山聚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建塔式组合节能环保型轻烧氧化镁竖窑项目、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建塔式组合节能环保型轻烧氧化镁竖窑项目和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友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建塔式组合节能环保型轻烧氧化镁竖窑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撤销。
附件: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