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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修订完善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6-03-26

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2211”产业体系建设,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修订完善《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设立财政金融协同政策工具,以财政政策稳预期、强基础,以金融政策活主体、增动能,通过政策协同、工具联动、机制互补,“财政引导+金融赋能+市场运作”共同发力,为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靶向发力,锚定产业升级核心。紧扣省委、省政府打造具有辽宁特色“2211”产业体系决策部署,《办法》聚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智改数转和绿色低碳赋能、产业生态优化四大方向,重点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智改数转、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等关键领域。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绩效优先,把资金用在产业发展最需处、转型突破关键点,推动传统产业提质、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布局。


工具创新,构建多元支持格局。落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办法》改变传统财政奖补模式,构建“贷款贴息+保险补贴+融资担保”多元化政策“工具箱”,提高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与配置效率,形成财政、金融、产业协同发力的政策格局。一是“贷”动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固投和稳产扩产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80%的贴息,有效减轻企业融资成本。二是“保”驾护航。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及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投保的企业,给予最高80%的保费补贴,帮助企业降风险。三是“担”住风险。对通过融资担保方式融资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年化0.5%的费率给予担保费补贴,引导担保机构为企业增信,缓解“融资难”。


直达快享,打通惠企服务末梢。《办法》在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上进行了系统优化。依托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项目入库、申报、审核的全流程线上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创新资金拨付机制,贴息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接拨付至经办银行省行(总行),由经办银行反馈至企业,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增强企业对政策感知度与获得感。


叠加赋能,激发企业投资“源动力”。《办法》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同一企业或项目可同时享受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性金融工具、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地方支持政策,将更多资金注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有效激发企业扩投资、谋创新、促转型的内生动力,为辽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活力。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优化惠企服务举措,提高主动服务、精准服务、智慧服务能力,推动财政资源精准滴灌与金融资金高效融通,总结经验,扩大范围,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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