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新闻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4月重要变化
发表时间:2026-04-20

为了使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税(费)更加便捷,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对各项功能进行了同步优化升级,快来看看4月的重要变化有哪些吧:


一、优化【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


优化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优化汇总代开核心传值处理,将减免税类型代码写入业务表;


二、优化【申报错误更正】功能


通过申报更正进入功能页面增加监控。当凭证序号存在于“跨省迁入申报表”中时,为“跨省迁入户对迁出地申报的申报表”,阻断更正操作并提示。


三、优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功能


非居民完税证明新增代办申报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办理功能,点击企业/个人身份下拉条件框中代办申报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选项可以查看当前纳税人身份查询相关互联网代办完税证明信息。


四、优化【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


新增“涉税专业机构服务协议状态的监控(强制类)”,系统判断纳税人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查询”模块中“服务状态”是否为“正常”、“中止状态”,监控不通过时,未办结事项展示详情为:“您的网格化任务尚未办结,待税务机关办结网格化任务后再行注销。”;


新增“纳税人是否存在确认标记为‘未确认’的《长期资产混合用途确认表》(提示类)”,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确认标记为“未确认”的《长期资产混合用途确认表》,如是,则有提示类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展示:“您存在确认标记为‘未确认’的《长期资产混合用途确认表》”;


五、优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


新增“课征主体相关监控”。当纳税人的课征主体类型为扣缴义务人时,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界面会进行阻断提示:扣缴义务人登记无法办理此业务,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六、优化【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功能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增加“应征收入”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校验提醒功能;


申报自检修改“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收入填写错误”自检规则。税款所属期起为2026年1月1日后的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收入不为0时,对应属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临界值调整为按月超过10万(按季超过30万)。


七、优化【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


查询企业所得税年报对应属期的可税前扣除税费时,查询条件改为使用了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来查询;


在A107011表中选择直接投资或永续债并填写被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若企业登记信息中存在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或“分总机构”的企业,系统弹出阻断提示:被投资企业非独立法人,不能分红,请确认。


八、优化【为平台内从业人员代办申报(逾期)】功能


新增【为平台内从业人员代办申报(逾期)】功能。


九、优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功能


新增【涉税专业服务终止】功能。


十、优化【红利账单查询】功能


红利账单相关页面增加展示内容:希望您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守法经营、遵从税法、诚信纳税。


十一、优化【已申报代办退税税款明细查询】功能


优化下线“代办退税应退税款明细”功能;


新增“已申报代办退税税款明细查询”功能。


十二、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功能


将纳税人未使用出口凭证的查询范围由近三年调整为查询全部;


在保存备案变更信息或提交备案撤回申请时,新增提示:核心系统反馈的未使用出口凭证尚未全部确认;


为“已出口未结清退(免)税信息”和“视同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确认信息”新增分页、导出、按出口凭证生成功能;


在出口退税申报信息查询的“视同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确认书”中增加分页功能。


十三、优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功能


在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页面中,针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复核事项,新增未签收状态下的【撤回】按钮功能。


十四、优化【定期定额核定及调整定额】功能


纳税人办理“定期定额核定及调整定额”业务时,若“月应纳税经营额”的合计值大于等于10万元,增加消息提醒和短信提醒。


十五、优化【税收减免报告】功能


当“税收优惠事项”选择“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时,新增“是否盲人按摩机构”选项;


十六、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功能


页面填报《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信息表》时,新增与《职工名册采集》的重复采集校验;


批量导入时,同步增加与《职工名册采集》的重复采集校验。


咨询热线:
400-110-9771
客服微信:
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