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省直7部门关于做好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意见的函》(辽发改工业字〔2026〕8号)、《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辽工信建材〔2024〕18号)要求,根据企业的调整申请及营口市工信局初审,我厅于2026年4月3日至4月20日,对大石桥市鸿运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通告。
我厅2025年1月15日《关于营口关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中大石桥市鸿运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2026年3月3日《关于营口双骏实业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中营口双骏实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营口希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撤销。
附件: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