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民营企业家诉求表达渠道,根据中共营口市委办公室、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民营企业服务联络和诉求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营委办字〔2024〕32号)要求,我市建立副市级领导“企业家接待日”制度。
2026年第三季度副市级领导“企业家接待日”轮值安排:7月,市政府副市长付波。8月,市政府副市长李人杰。9月,市政府副市长王殿丰。
企业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预约。
登记受理说明:
1.反映事项要与轮值领导分管业务领域相关,自身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正在办理中的问题不重复受理)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商环境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要求,企业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企业家接待日”活动不受理企业涉法涉诉问题。
登记方式:
1.电话登记:李凡0417-3305456(8:30—17:00)
2.电子邮箱:jjb23456@sina.com(24小时)
3.现场登记: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2号营口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工作日)
4.请各位企业家按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分类填报相应登记表。
营口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