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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致全省矿山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 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26-06-22

全省各矿山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践行“生命重于泰山”重要嘱托,紧扣全国第25个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现就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向各位权属责任人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提出硬性要求。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底线不容失守、红线不容触碰。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最终决策者,必须彻底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纠治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导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标落地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矿山全面排查整治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我省矿山“八严”硬要求,严查隐蔽工作面,严打监控造假行为,严控下井作业人数,严管分包转包行为,严抓瓦斯、透水、冒顶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肃班前安全教育,严促隐患闭环整改。全方位排查整治各类隐蔽性、顽固性安全隐患,坚持隐患视同事故整改,做到隐患清零、问题根治。  


请以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安全知识培训与应急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全体从业人员识险、避险、应急处置能力,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理念真正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全省矿山安全监管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管重罚、常态整治。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隐患屡改屡犯、安全责任悬空缺位的企业,我们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溯源问责,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幕后操控人、最终受益人实施全链条追责,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坚决做到零容忍、不姑息。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望各位负责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严实举措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保驾护航。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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