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新疆工信厅发布“关于印发《2026-2027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
自治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
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
(一)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停窑211天。其中,冬季采暖期统一停窑181天(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夏季错峰停窑30天。
(二)哈密市停窑211天。其中,冬季采暖期统一停窑151天(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夏季错峰停窑60天。
(三)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停窑211天。其中,冬季采暖期统一停窑166天(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15日),夏季错峰停窑45天。
(四)伊犁州、博州停窑255天。其中,冬季采暖期统一停窑166天(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15日),夏季错峰停窑89天。
(五)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停窑226天。其中,冬季采暖期统一停窑134天(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14日),夏季错峰停窑92天。(六)和田地区停窑215天。其中,冬季采暖期统一停窑134天(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14日),夏季错峰停窑81天。
建设地在兵团各师市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时间按照所在区域执行。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时间(不含烘窑时间)从起始日零时至终止日二十四时为一个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