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6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能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4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