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规则,推动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从八个方面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二是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发展;三是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四是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自然垄断环节改革;五是健全多式联运运行体系;六是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七是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八是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意见》提出从五个方面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二是完善交通领域价格机制;三是破除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四是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五是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国有企业改革。
《意见》提出从三个方面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资源配置。一是优化土地和空域资源配置;二是提升资金保障能力;三是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
《意见》提出从五个方面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一是健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规则;二是完善综合执法制度机制;三是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四是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力;五是维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