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要求,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统筹省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持续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助力打造新时代生态环保铁军形象,近日,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营口同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罚案的合议会议。
执法人员就案卷的来源、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及罚款的裁量标准做了详细的介绍。营商环境监督员表示此案件执行过程依法依规,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对此案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程序严谨合法。分局领导班子对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此次执法活动表示感谢。 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机制,全面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