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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2-25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推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申报程序


请各市工信局组织有关企业依据相关规范条件要求自愿申报,并对本辖区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提出推荐意见,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省工信厅资源节约处,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二、规范条件企业复核工作要求


各市工信局组织本辖区已公告企业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重点就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近三年新增发明专利数量进行审核,并就企业是否保留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提出意见,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省工信厅资源节约处。


联系人:牛大群


联系电话:024-86892792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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