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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拟对岫岩县富昌矿业泰兴镁矿等29个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
发表时间:2025-03-06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规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义县金羽萤石矿等29个采矿许可证已自行废止。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要求,我厅拟对上述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4月17日(30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我厅将发布公告予以注销。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应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矿业权管理处,联系电话:024-62789097)


附件:29个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4日


来源:矿业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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