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34号)要求,有关市政府向省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本市拟保留镁砂企业(项目)名单,同时对部分已公示项目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企业(项目)名单有关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6-04-17
2026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对海城市峰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通告。
2026-04-17
现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新疆金开镁业有限公司低品位菱镁矿综合利用年产20万吨高性能镁合金及制品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性能镁合金)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6-04-17
会议明确下一步重点任务:一是紧盯年度目标攻坚,确保按期完成年度设备更新与安全问题整改任务;二是聚焦老旧高耗能电机刚性整改,限期清零、全部达标;三是压实属地主管责任,强化专班调度与重点督导;四是严格闭环整改销号,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验收、动态清零,确保安全、环保、节能等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2026-04-17